泗县首创供水服务投诉处理制度
为进一步推进泗县首创处理供水服务投诉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确保用户诉求“件件有落实、事事有回音”,提高用户对供水服务投诉事项的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率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投诉事项
与供水服务相关事项如水质、水压、水费、抄估表、服务态度等
二、投诉来源
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的供水服务投诉;上级部门及社会机构转办的投诉;用户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或网络平台进行的投诉。
三、投诉途径
(1)服务热线(0557-2290066);
(2)投诉信箱;
(3)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线上投诉。
三、投诉处理
受理部门接待投诉者要礼貌、热情、诚恳、耐心,认真做好口头、电话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,对投诉的时间、内容、所涉及部门和人员、投诉人信息等要详细记录。对一般投诉事件,要仔细分析投诉材料,及时了解投诉事件的起因、经过,明确责任归属;对于情形较为严重的,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系,并上报公司拿出处理意见。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,受理部门要重新进行核实,并提出复议后的处理意见。
四、具体流程
流程描述:
1.用户通过热线、营业厅咨询或反映问题,客服人员须耐心、诚恳了解诉求;
2.通过沟通,属咨询类,客服人员须就用户反映的内容向用户进行解释说明;属影响用户用水体验类的相关投诉,如水压、水质、抄估表等,需形成业务工单派发投诉处理部门,并督促解决;
3.服务执行部门实际解决用户问题后,回复工单;
4.客服人员按照工单回复内容进行电话回访。
控制要点:
1、投诉类工单为水质、水压、抄估表等影响用户用水体验的工单,统称投诉类工单。
2、派发出的工单进行闭环管理,工单的处理、销单、回访应形成闭环。
五、答复反馈
投诉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投诉人。在书面答复的基础上,及时通过电话或上门的方式与投诉人沟通,说明处理结果。